投资者关系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最新公告
投资者关系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阅读量:发布时间:2020-12-08 16:52:29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附件1.会议通知-授权委托书.pdf

附件2.会议材料_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pdf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3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78

东星医疗

2020年12月18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广场23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47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上市计划,公司拟修订《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47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上市计划,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三)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47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上市计划,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应内容。

(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47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上市计划,公司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

(五)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47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上市计划,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应内容。

(六)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47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上市计划,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应内容。

(七)审议《关于废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47号),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划并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基于上述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上市计划,公司拟废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八)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额

1

万世平

东星医疗向万世平租赁办公场所房屋

25万元

2

常州凯洲大饭店有限公司

东星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常州凯洲大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餐饮服务

320万元

(九)审议《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明基三丰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21年度交易预计的议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医疗”)自2001年2月成立起,一直作为明基三丰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基三丰”)的代理商开展业务活动,目前明基三丰系东星医疗主要供应商。2016年,基于公司战略布局,东星医疗全资子公司东星华美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华美”)与明基三丰共同出资成立三丰东星医疗器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东星”),其中,东星华美持股60%,明基三丰持股40%。三丰东星已于2018年开始量产,预计对东星医疗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重要影响。

预计2021年度东星医疗及其子公司三丰东星、苏州三丰原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原创”)与明基三丰及其实际控制的明基三丰医疗器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明基三丰”)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额

1

明基三丰

东星医疗及旗下控股公司向明基三丰采购商品

620万美元

2

东星医疗及旗下控股公司向明基三丰销售商品

150万美元

3

上海明基三丰

东星医疗及旗下控股公司向上海明基三丰采购商品

150万元

4

东星医疗及旗下控股公司向上海明基三丰销售商品

4,500万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广场2306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龚爱琴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广场2306室

联系电话:0519-86636868

传真:0519-8663811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